报到日期: 2021-04-15
讲座时间: 2021-04-16至2021-04-18
讲座地点: 贵阳
讲座费用: 32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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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会议背景】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提高法律素养,加强纪法衔接”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当务之急;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背景下,在监察程序中取得的证据能否成功运用于司法程序,是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顺畅衔接的关键。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审查调查工作的基石,证据质量往往决定着案件质量,进而制约着审查调查工作的高质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依纪依法收集证据,必须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庭审的检验,确保案件查办质量,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一、主讲专家
A老师 现供职于最高人民检察院
马明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警察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与司法制度。出版专著《作为正当程序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刘 飞 现供职于某市纪委监委,先后多次应中央纪委北戴河培训中心、杭州培训中心邀请授课,精通业务知识、授课经验非常丰富,著有《纪法践悟》《纪检监察干部常用条规汇编》《纪检监察实务问答》等书籍
二、培训提纲
1、正确理解和把握讲政治与讲证据的关系
2、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3、证据法学理论知识与证据使用基本规则——《监察法》和最高法司法解释关于证据、质证以及证据裁判的有关规定
4、监察证据的审查与运用及误区规避——结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5、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取证的方法和策略
6、从《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看待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如何把握违纪案件的证据标准
7、证据“三性”理论在监察调查案件中的具体运用
8、纪检监察证据审查与实务运用——贪污、受贿等涉法专题
9、招投标案件查处视角:电子证据问题——如何理解纪检监察大数据、认识电子证据、电子取证的重点方法等
【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4月15日-19日
举办地点:贵阳市(具体与会地点另文通知)
【会议费】:3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