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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52882170

报到日期: 2021-01-22

讲座时间: 2021-01-23至2021-01-24

讲座地点: 厦门市

讲座费用: 360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

截止时间: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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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会议背景】  

     著作权是重要的知识产权类型,加强著作权保护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作用。修改后的《著作权法》完善了网络空间著作权保护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和明确惩罚性赔偿原则等,为创作者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撑腰”。同时,近年来,著作权纠纷增长速度快、新问题多;同时,日新月异的互联网技术与商业模式的创新,新型著作权也成为了娱乐法领域的热点话题,且网络版权侵权纠纷判赔力度在不断加大。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旨在通过明确法律适用规则,倡导诚信诉讼,遏制著作权侵权行为,并同时发布施行了《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一、培训议题

1、《著作权法》修改中的若干问题

2、法官视角:著作权审判指导及《著作权法》修改对司法实务的影响

3、律师著作权诉讼实务视角:《著作权法》的亮点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要点解读——法律适用规则、创作者权益保护、案件繁简分流试点工作、知识产权诉讼证据规则、全面适用署名推定规则、妥善审理新类型案件、销毁侵权复制品及材料和工具、充分填补权利人损失、准确认定侵权故意以及引导当事人诚信诉讼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与理解适用——证据提交、举证责任和期限、证明妨碍、证据保全、司法鉴定、公证证据的效力、损害赔偿的证明、诉讼中的商业秘密保护等

6、互联网版权新型法律问题——文字、视频、摄影作品、视频、数据库、人工智能生成物

7、法务总监视角:《著作权法》修改对企业的影响及版权保护与维权——涉及互联网企业、影视游戏文娱领域、新闻出版等

二、主讲专家

嘉  宾   某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资深法官

蒋  强   2019年度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年度最受欢迎的金牌讲师(知识产权领域),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具有15年办案经验、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000余件

杨幸芳   法学博士、未来电视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与法务中心总经理,北京知识产权法研究会著作权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姚克枫   北京国标律师事务所主任,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联盟(原知识产权维权联盟)秘书长,中关村英普斯蔓软件行业知识产权促进会秘书长,青岛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院院长,北京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服务研究会主任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20年1月22日

讲座时间:2020年1月23日、24日

讲座地点:厦门市

【会议费】:36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