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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合同法审判实务高级研修班” 2019-10-18 11:32:19 华睿律云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52882170

报到日期: 2019-11-22

讲座时间: 2019-11-23至2019-11-25

讲座地点: 长沙市

讲座费用: 3880元/人(交纳讲座会议费(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

截止时间: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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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会议背景】  

    合同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最基本、最常见、也最重要的交易形式。合同关系既是最常见的法律关系,又是最复杂的法律关系。《民法总则》正式实施、民法典分则各编正在编纂的背景下,为帮助各业内人士全面的把握有关合同的法律规定,更深刻的理解《合同法》的精神,正确理解和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办法的系列合同相关司法解释,探讨民商事合同审判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提升解决合同纠纷的业务技能、代理水平和技巧,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特举办“合同法审判实务高级研修班”。

【议题】

(一)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中的若干重大疑难问题

(二)合同法总则的体系、条款类型解读

(三)合同解释与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的自由裁量问题

(四)合同纠纷案件请求权基础梳理

(五)最高法院指导案例(合同类)要旨解读

(六)刘贵祥大法官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关于“合同法”的讲话

(七)《九民会议纪要》视角: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

(八)合同法审判实务中的若干问题

(九)合同解除纠纷中若干法律实务问题

(十)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解读

(十一)融资性贸易纠纷案件中的若干问题

(十二)非典型担保合同纠纷、以物抵债纠纷案件若干问题

(十三)框架合同、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疑难问题

(十四)有名合同审理中的若干实务问题

(十五)零供关系纠纷处理中的若干问题

【主讲专家】

石佳友   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田老师  法学博士,某高院主审法官,审判业务专家

陈老师   某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高级法官,资深公司法专家,长期从事商事审判,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合同、证据等

(因不可预见因素,我单位保留专家与议题调整权利,请以报到通知为准。)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9年11月22日

讲座时间:2019年11月23日—25日(三天全天授课)

举办地点:长沙市

【会议费】:388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