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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行为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行为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52882170

报到日期: 2019-01-25

讲座时间: 2019-01-26至2019-01-27

讲座地点: 主会场:郑州市 分会场:上海、深圳、南宁、西安、哈尔滨、贵阳、长沙、青岛

讲座费用: 3200元/人(参加主会场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3200元/人,参加分会场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1200元/人,均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

截止时间:2019-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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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主办单位】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

【会议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正式公布!《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涉及表见代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在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涉及的项目投资大、风险高,牵涉法律法规繁多、合同关系较为复杂,常发生工程款、工程质量、工期等方面的纠纷。同时,建设工程案件是较为复杂的案件,证据是追溯性认识的主要手段。目前我国关于民事证据规定正在逐步更新,而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涉及到的证据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共通性和多样性,常常会被忽略,需要阐释。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怎么组织证据、运用证据,具有很强的技术性。这不仅是律师的庭前功课,也是建筑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要求。

 本课程邀请了《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起草人李博士及深圳建设工程国际仲裁院院长、专业从事建设工程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十八年的金牌讲师王先伟律师详细解析《解释二》的前世今生、重点条文的理解与适用以及涉建设工程领域表见代理行为的司法认定,辅导代理人与企业熟悉建设工程案件法官裁判思维与审理方法,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证据管理以及取证,并通过对建设工程案件疑难问题解析证据的组织与运用,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议题及主讲专家】

(一)《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主讲专家:李博士   金牌讲师,民商法学博士,《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起草人,原国家高级司法机构主审法官

(二)涉建设工程领域表见代理行为的司法认定

(三)建设工程案件疑难问题证据的组织与运用——典型案例分析

主讲专家:王先伟   深圳建设工程国际仲裁院院长,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法治服务中心副主任兼法治服务(建筑工程)调解中心主任,上海科汇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专业从事建设工程法律研究和司法实践十八年,擅长工程造价、合约管理、现场施工,熟悉项目建设全过程

【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9年1月25日

讲座时间:2019年1月26日—27日(两天全天授课)

主 会 场:郑州市

分 会 场:上海、深圳、南宁、西安、哈尔滨、贵阳、长沙、青岛

(您在哪,我们的分会场就在哪!与主会场同步直播!)

【会议费】

主会场:3200元/人

分会场:12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