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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卫国 广东绿建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公司法

一、学习及工作简历
1、1990年,河南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又在郑州大学学习;
2、1990年-2000年,在镇政府及县政府法制部门工作;
3、2000年-2004年,在河南济世雨律师事务所工作;
4、2004年至今,来广东深圳执业,现为广东绿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5、2019年9月,完成得到大学线上线下全部课程的学习,以优异成绩毕业。
二、现任的社会职务
1、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2、广东省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3、深圳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4、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5、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基地立法工作者(城建环资类);
6、深圳市法学会会员;
7、《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8、中国矿业联合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9、中国矿业联合会国际调解仲裁中心调解专家;
10、龙岗电台991《法在身边》栏目特邀嘉宾;
11、深圳市龙岗区普法讲师团讲师。
三、学术成果及所获荣誉
1、2006年,被深圳市司法局评为法律服务进社区先进个人;
2、2011年,被深圳市律师协会龙岗区工作委员会评为年度热心公益律师;
3、2014年,所编写的2篇文章入围《广东省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典型案例、普法课件及业务指引汇编》,受到深圳市龙岗区司法局、深圳市律协龙岗区工作委员会的表彰;
4、2017年11月,《土壤环境修复相关法律业务的发展》
论文,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能源法专业委员会评为年度优秀论文;
5、2017年7月,发表《浅析企业环境刑事风险的变化趋势》,见《深圳律师》杂志NO.69期;
6、2018年1月,被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深圳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立法工作者”;
7、2019年4月,发表《污染环境罪的由来、特点及辩点》,见《深圳律师》杂志NO.79期,2019年第2期;
8、2019年5月,法律出版社编著出版《企业常绿盾:常
见环保法律问题应对及典型案例》一书;
9、连续五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委员;
10、2019年4,荣获深圳市河南驻马店商会《行业杰出人物奖》。
四、参与立法及成功案例
1、参与深圳市人大委托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
立法后评估项目,负责对合法性、协调性、规范性等进行论证;
2、参与广东省人大委托省律协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
环境防治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负责制作调查问卷、协调各工作小组和报告草案的最后论证;
3、参与深圳市人大“废止《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国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若干规定》的决定”课题研究,负责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4、参与本所中标的市人居环境委《深圳市环境执法的现
状及对策研究》课题项目,参与课题调研、论证及起草工作;
5、参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行政执法监察大队的《环境行政执法规范分类研究》课题研究;
6、受邀参与深圳市葵涌街道《创建“法治葵涌”三年行
动计划》课题专家论证会,就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
7、受广东省揭阳市人大邀请,参与《揭阳市重点流域水
环境保护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稿)专家论证会,发表论证意见;
8、受深圳市马峦山效野公园管理中心的邀请,参加《深圳市马峦山效野公园管理规定》专家论证会,并从环境保护角度,提供专家建议;
9、为某小区业委会提供咨询,就小区附近在建设医院污水处理的环评问题,提供专业的环保法律支持;
8、受中华环保联合会指派,赴韶关仁化县调查当地儿童血铅超标问题,为受害者家属提供法律帮助;
11、受中华环保联合会的指派,就某地垃圾填埋选址问题,为当地居民提供法律帮助;
12、作为全国100位评审专家之一,参与2017年、2018年度原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环境行政执法大练兵案卷评查工作;
13、为某线路板公司排污许可证不被环保局年审出具法律意见书,使该公司顺利年审了排污许可证;
14、通过省、市律协环资委等平台,为的国家、广东省、深圳市环境类立法提出修改的意见和建议;

行为法学会培训部 · 华睿律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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