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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因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被罚
2021-07-30 10:05:45 华睿律云

7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法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解除独家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

继不久前虎牙和斗鱼合并案被禁后,反垄断监管再次落下重锤。这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第一起案件。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孟雁北看来,此举对我国网络音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不仅彰显了反垄断执法机构坚决维护平台经济领域公平竞争的态度和决心,对反垄断执法发展也有十分重要的标志性意义。

构成限制竞争被罚50万元

今年1月,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对腾讯2016年7月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涉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立案调查。

2016年7月12日,腾讯获得中国音乐集团61.64%股权,取得对中国音乐集团的单独控制权。同年12月,整合后的中国音乐集团更名为腾讯音乐娱乐集团。2017年12月6日,交易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案相关市场为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调查表明,2016年收购发生之时,腾讯和中国音乐集团在相关市场份额分别为33.96%和49.07%,位列市场前两位。腾讯通过与市场主要竞争对手合并,获得较高的市场份额,集中后实体占有的独家曲库资源超过80%,可能有能力促使上游版权方与其达成更多独家版权协议,或要求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交易条件,也可能有能力通过支付高额预付金等版权付费模式提高市场进入壁垒,对相关市场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腾讯处以50万元罚款。

依据现行反垄断法,处以50万元罚款已是相关违法行为罚款的上限。但孟雁北指出,新修订的反垄断法草案已大幅提高对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的处罚力度,待公布实施后,将进一步提高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该案直击中国境内网络音乐播放平台市场的‘竞争痛点’,着眼打破独家版权和停止高额预付金的版权费用支付方式,终止最惠国待遇条款,重塑相关市场竞争格局。”孟雁北表示,本案处罚决定的最大意义所在,充分体现了市场思维和法治精神,彰显了反垄断执法机构的专业性和对平台经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

腾讯被要求解除独家版权

正版音乐版权是网络音乐播放平台运营的核心资产和关键性资源,为争夺独家资源,各大音乐平台曾一度掀起音乐版权之争。

2017年9月,国家版权局曾因音乐版权问题约谈了腾讯音乐等多家公司主要负责人。监管部门要求,腾讯音乐等多家公司99%版权要允许交叉授权。但此后音乐平台独家版权现象依旧存在,并引发关注。

自腾讯音乐业务被调查以来,关于其处理结果就风声不断,4月,有媒体指腾讯所属酷我和酷狗音乐可能面临拆分,7月中旬,有消息称市场监管总局将要求腾讯音乐放弃独家版权,而此次可谓尘埃落定。

根据处罚决定书,市场监管总局责令腾讯及关联公司采取30日内解除独家音乐版权、停止高额预付金等版权费用支付方式、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上游版权方给予其优于竞争对手的条件等恢复市场竞争状态的措施。腾讯3年内每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履行义务情况,市场监管总局将依法严格监督其执行情况。

但同时也指出,独立音乐人(是指音乐作品或录音制品的原始权利人,并以个人名义与音乐平台进行版权授权,且从未与任何唱片公司或经纪公司签订协议的自然人)或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除外。与独立音乐人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3年,与新歌首发的独家合作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本案的最大亮点是责令腾讯及其关联公司采取必要措施恢复相关市场竞争状态。”在孟雁北看来,市场监管总局在作出处理时,没有选择“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等结构性救济处罚措施,而是精准采取行为性救济措施,从打破独家版权、规范版权支付方式等角度入手,在保护市场公平竞争、为行业发展带来强劲活力的同时,也有利于维护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平台企业争取更多发展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舞台奠定坚实基础。

在收到市场监管总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腾讯也于今日发公告回应称,公司将认真遵守决定,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的良性竞争。腾讯将压实责任,与腾讯音乐等关联公司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措施方案,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全面不折不扣地完成,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