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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重整、庭外重组、预重整、清算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与履职风险应对专题研讨交流会走进“合肥行”
2018-01-10 16:56:38 尹国光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法编


作者:尹国光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法律编辑 

来源:华睿律云(原稿首发,转载注明出处来源)

编辑:尹国光

201816日,在瑞雪迎春的严寒下,继“破产论坛”大会后,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华睿律云主办,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承办的“破产案件审理与破产重整、庭外重组、预重整、清算暨破产管理人实务与履职风险应对研讨交流大会”在合肥市合肥北城世纪金源大酒店隆重举行并取得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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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现场研讨交流活动由浙江绍兴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金融庭庭长、高校客座教授朱淼蛟;北京破产法学会副秘书长、尚德电力破产重整合议庭成员陆晓燕;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破产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尹正友共计三位主讲专家讲授。受邀出席的有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黄中梓主任;全国各地的破产专业律师;法官;资产管理公司;银行;会计师事务所等300人。                      图片2.jpg

6日,朱淼蛟老师详细介绍了“破产法适用实务中的疑难问题”并就破产案件的立案受理;破产管理(审理)的常态化市场化;破产管理(审理)的规范化阳光化;破产中涉税问题的处理;无产可破案件的管理与应对;破产重整(清算)的合并实务;破产重整控制权配置模式探讨;关于应对和打击逃废债问题等破产法实务中的疑难问题通过案例与法条进行了精彩分析与交流,使参会的各位律师、法务、会计等人员对破产法实务操作中的疑难问题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随后,声情并茂的通过三个案例引发的思考;管理人赔偿责任归责要件及裁判路;管理人履职的主要风险点;管理人履职风险防范的建议等方面的讲解对“管理人履职风险的研究及应对”进行了多角度交流与探讨,获得学员认可与热烈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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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陆晓燕老师就进一步在破产中管理人实务;破产重整;房企破产疑难解析;“执转破”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论证交换了意见。并就“人格混同”;重整模式;房企中债权顺位;执破衔接中的破产效益最大化进行了重点解读与详解剖析,每一位参会人员聚精会神的听讲,生怕错过每一个细节,笔记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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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尹正友主任通过破产原因及制度认识;执转破问题;管理人制度;合并破产;债权的申报与审查;取回权与撤销权;债转股问题;债权人会议;涉及债务人的诉讼及仲裁;重整申请;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重整计划的编制;出资人权益调整;强制批准;重整计划执行中的调整重整计划执行中的调整;终止执行重整计划;其他需要关注和研究的问题;不良资产处置的视角认识困境企业拯救等方面多角度、全方位滔滔不绝的论证了实践中破产遇到的难题与解决技巧,并用大量的案例分析和引证去佐证自己的观点与见解,让学员又一次享受到了破产中的“美味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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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氛围浓烈,互动环节更是精彩纷呈,学员们争分夺秒的提出自己在实践中遇到的难题,专家们总是耐心的听完后不辞劳苦的一一作答,每个学员提出的问题都得以解决,洋溢着笑容。时间总是在不经意中流逝,本次研讨也接近了尾声,圆满的完成了这次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睿律云走进“合肥行”的破产授法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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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花纷飞本是好事,但是一直不停的下给返程的学员带来不便。为此,本中心特安排温馨大巴车方便学员返程。通过本次的交流活动,给我们带来更为广阔的培训思路与改革方向,再次感谢安徽省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参会人员的大力支持推广,我们将进行更深层次的交流与探讨,携手共进。本次交流活动取得圆满成功,为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法律业务打开了新局面,本中心将继续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律实践业务交流与培训活动,以增强本中心法律培训服务专业化水平,屹立法律培训界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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