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新闻资讯 > 详情

《民法总则》背景下的法律实务“宜昌行”圆满落幕!
2017-12-18 12:15:14 尹国光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法律编辑

作者:尹国光 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法律编辑 

来源:华睿律云(原稿首发,转载注明出处来源)

编辑:尹国光

正所谓“日照暖阳红洒洒法行宜昌三峡下依稀和气排冬严圆满落幕人未散20171217日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一行六人在副主任叶永明的率领下,赴宜昌市圆满完成“《民法总则》背景下的法律实务”研讨会现场直播任务。

   微信图片_20171220110211.jpg

本次《民法总则》直播研讨会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和中心直属的“华睿律云”直播平台主办,宜昌仲裁委员会承办,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主任谢鸿飞教授讲授。受邀出席的嘉宾有宜昌市法制办副主任江心;宜昌仲裁委副主任兼秘书长罗洪声、办公室副主任李冀、科长龚年俊;三峡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骆东平、教授卢以品、余澜、朱祥贵、范姣艳;宜昌市律协会长刘钢、副会长何昌林、殷书月;三峡所主任刘强、陈守邦所主任陈守邦、副主任陈胜生、陈静、颜永桃;楚贤所主任高明、副主任冉彦国、项炯明;西陵所主任江兴魁、副主任王庆元、姜华;普济所主任张建华、副主任唐勇、徐伟;诚业所副主任刘昆、刘继炎等600余人。

微信图片_20171215150743 拷贝.jpg

上午,谢鸿飞教授从民法总则的理念和民法的法渊两个方面深入浅出、绘声绘色的阐释了“民法总则基本规定的制度创新与实务影响”。其中,对法律规则与原则的区分;诚信帝王原则与公序良俗原则的实务运用;绿色原则对生态的恢复意义;对赌协议等问题进行了精彩的讲解,并运用法律法规、交易习惯等法律渊源结合经典案例让学员得以轻松掌握理解消化,使学员明白法律人要用“内心的道德律与头上的星空”去发现事实真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真的是语惊四座,精彩纷呈!

微信图片_20171217113957.jpg

下午,谢鸿飞老师声情并茂的运用法言法语分别从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三方面讲解了“民事主制度”。其中,对胎儿的规定;监护的立法技术;监护的制度变化;法人的分类标准与非法人组织之间的界定进行了深度解析并赢得了学员们掌声与喝彩。课间休息过后,谢教授又不辞劳苦的从法律行为与代理两方面论述了“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创新对实务的影响”。讲的是真讲干货——抑扬顿挫,听的是聚精会神——流连忘返。

            微信图片_20171217154052 拷贝.jpg

在答疑互动环节中,学员们都争先恐后、积极踊跃的提出自己在办案中遇到的法律理论与实务问题,谢老师总是在听完学员的问题后运用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耐心的一一解答。时间总是转眼即逝,学员们虽意犹未尽却洋溢着笑容,收获满满,在“满山红叶似彩霞,彩霞年年映三峡”的宜昌市圆满地落下帷幕。

 微信图片_20171218082633.jpg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每个学员的认知与能力不同,接受消化的快慢也会有所不同。但是,洋洋洒洒的宏篇巨制法律真实案例与法条解析是其推进加快法律业务实践能力与技能的阶梯。所谓“事物的本质往往是简单,复杂是因为没有看到事物的本质,从复杂到简单之间是智慧,其实也是常识。做到“多思兼顾养志,多言不若守静,多才注重蓄德”。思全面,事本真,追其源,法无情罪与刑,法当罪;眉波不涌,吐纳恒常;公平正义永在心间。

 微信图片_20171217150110 拷贝.jpg

落幕是完美的,收获是喜悦的。通过这次的交流研讨,更给我们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让我们更加清晰的明确思路和今后的培训发展方向。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叶永明副主任代表中心对宜昌市法制办主要领导、宜昌仲裁委员、参加此次座谈会的所有法律人的大力支持与推广表示衷心的感谢。

 微信图片_20171217114050.jpg 

此次研讨会形式新颖,成效显著。我们更加清醒的认识到不能止步于表面,满足于举办一场研讨交流活动,而应以此为契机,在合作研讨、共同交流中实现信息共享与优势互补,共同探索出本中心与参会代表之间的合作新模式。希望就如何提升法律人法律实践能力与技巧共同努力,通过真诚务实的培训合作,争取收获更多的合作成果与实践经验,开创更好的合作前景,实现互利共赢、协同发展。

微信图片_20171217113935.jpg

没有什么繁荣可以永恒不变。成功的鼓舞人心的讲话都包含以下的三个要素:指明方向,表达同理心,以及传达使命感。因此,本中心必须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师之队伍建设,以更好的为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blob.png

  简介:(本网站只做原创,客官您关注一下呗!培训中心系中国行为法学会下属分支机构,服从中国行为法学会的领导,以为广大法律工作者、企业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最高目标。培训中心立足于自身固有培训业务,本着前沿的课题,专业的设计,一流的师资,务实的教学,优异的服务的培训理念,积极开拓社会力量共同倾力打造最专业、最优质的法律培训平台!)

   注: 本文未经允许,谢绝转载。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否则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